2020年校运会竞赛规程

发布者:严文刚发布时间:2020-09-07浏览次数:956

一、比赛时间

十月三十日、三十一日(星期五、六)

二、比赛地点

江宁校区田径场

三、比赛分组

1、学生组

2、教职工组

四、参赛资格

身体健康具有中国药科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和在编教职工均可参加。

五、比赛项目

(一)学生组

1、个人项目

男子组(12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4×100米接力

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

女子组(11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

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kg)

混合组1项):4×200混合接力2男2女

2、集体项目

跳长绳;“无敌风火轮”20竞走8×50米接力往返跑(至少4名女生参加)

(二)教职工组

由学校工会另行制定竞赛规程。

六、参加办法

1、个人项目以所在院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。各单位限报领队一名(必须由各院领导担任),教练员若干每项限报5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4×100米、4×400米接力4×200混合接力。4×100米、4×400米接力各院男、女各限报24×200混合接力各院限报2

2、集体项目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各单位限报领队一名,每项限报一队。

3、裁判员由体育部统一安排(不得兼运动员)。

4、凡报名参加中长跑1500米、3000米)项目的学生需前往综合门诊部检查身体(体检时间另行通知),体检合格后方能参加比赛。


七、竞赛办法

1、个人项目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
2、集体项目竞赛规则见学校体育部网站(http//tyb.cpu.edu.cn)。

3、个人项目100米、200米、4×100接力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,进入决赛时如遇成绩相等,由裁判长抽签决定。其它项目采用分组决赛,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,如遇不同组中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。

4集体项目比赛按成绩取前十名参加决赛,进入决赛时如遇成绩相等,由裁判长抽签决定。

八、计分方法和奖励

1、个人项目计分方法:各项录取前八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名次并列者得分相加后平均分配。4×100米4×400米、4×200混合接力项目加倍计分。破校纪录另加9分。

2、集体项目计分方法:各项录取前十名,按30、26、24、22、20、18、16、14、12、10计分,名次并列者得分相加后平均分配。

3、个人项目前八名颁发奖品和证书,前三名另颁发金、银、铜牌破校纪录者另奖励伍佰元。集体项目前十名颁发证书。

4、本次比赛设:院团体总分(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);院男、女团体总分(个人项目);班级团体总分(集体项目)。团体总分按运动员在各项目比赛中得分总和计算,得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得分相等则按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,如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以此类推。

5、院团体总分取前三名颁发奖牌;院男、女团体总分各取前六名均颁发奖杯;班级团体总分取前十名颁发奖金。

6、本次比赛设:最佳组织奖三名;最佳创意奖一名。以院为单位评比,颁发奖牌。

7、各奖项在比赛后一周公布。

九、报名日期和要求

1、各班级体委将所参加“集体项目”报给辅导员,由辅导员汇总后交予本院负责运动会相关事务的老师,再由负责老师统一汇总后于九月二十日(星期17: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(adrake@163.com);报名表发送后不得更改,过期不再补报。

2、“个人项目”以院为单位报名参赛,各院部必需在九月二十日(星期)前完成选拔,再由负责老师将本院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于九月三十日(星期17: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adrake@163.com);报名表发送后不得更改,过期不再补报。

十、领队会议

1、集体项目领队会议

二十五日(星期日) 下午5:00  江宁校区体育馆一楼教室(一)

2、个人项目领队会议

十月二十六(星期中午 12:00   江宁校区体育楼会议室

3裁判员会议

十月二十日(星期 下午53江宁校区体育场

十一、其它

1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,以备检查。

2、参赛报名表上交后一律不得更改,如有不符合规程要求的,体育部有权改动。

3、如发现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,则取消比赛资格和所获名次,追回奖品,并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20分,全校通报批评。

4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5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为中国药科大学体育部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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