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考试办法—中国药科大学体育课补考、缓考、重修的相关规定(试行)

发布者:艾丙庆发布时间:2022-02-24浏览次数:10

为进一步规范体育课程补考、缓考、重修管理工作,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生补缓考及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药大教〔2019〕192号),结合体育部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

一、补考

1、每学期体育课正常参加但未及格的学生,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体育课补考。

2、补考不及格者,由教务处安排重修,体育部执行重修。

3、补考实施工作由体育部统一组织,不再安排各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试。

4、考试内容:1000米/800米、立定跳远、50米、1分钟仰卧起坐/引体向上,每项满分25分,总分60分以上及格;若补考成绩超过60分的记录为60分,不到60分的记录实际补考成绩。

二、缓考

1、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,应在该学期考试前向教务处申请缓考:

1)本人患病且患病较重或临考前发生意外事故;

2)因直系亲属逝世或重大疾病需回家探望;

3)因当学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(境)交流学习,或代表学校参加省级、国家级比赛等特殊情况。

2、申请缓考获得批准的学生应将缓考申请单交于体育部教学秘书,由体育部教学研究室统一安排相关项目的考试,考试成绩如实记载;申请缓考未获批准的学生必须参加期末考试,如不参加考试,成绩一律以“缺考”记载。

3、凡在缓考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该门课程成绩按“缺考”记载,并对学生进行通报批评。

4、缓考不及格的学生,不再安排补考,直接进入重修程序。

三、重修

1、每学期体育课无故缺课1/3及以上、因病缺课1/3及以上、因其它原因缺课1/3及以上的学生,须按体育部规定在下一学年跟随下一年级重修该门课程。

2、正常参加了重修但重修考试不及格者,下一轮次按正常补考程序进行;若补考仍不及格者可继续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。

3、未参加安排的重修课环节,不予安排再次重修和清考。

4、每学期开学初学生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当学期的重修,报名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教务处当学期通知。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并缴费,报名成功的学生,由教务处发放重修

5、学生凭教务处开据的重修单主动与体育部教学秘书联系,办理有关手续后,选择低年级体育课程跟班听课,并与所跟班级一起参加考试。  

6、如果学生出国留学、休学等原因不能参加重修学习,则重修学习再下延一个年级进行,但须学生提前向教务处申请。

7、学生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统一填写《中国药科大学体育重修成绩单》一式二份,一份留体育部存档,一份送教务处存档,同时将学生重修成绩录入系统供学生查询。

四、本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,解释权归体育部。

 

 

中国药科大学体育部

2021年0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