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将金逸伦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发布者:金逸伦发布时间:2025-05-08浏览次数:10

   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,拟确定金逸伦同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金逸伦,男,汉族,大学本科文化,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,19981015日出生,20241月参加工作,现任体育部群体教研室主任职务。该同志于2024315日提出入党申请,2024326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孙巍同志、陈体光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2558日讨论,拟确定金逸伦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
公示时间从202558日起至年514日止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联系电话:139129828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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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体育部党委第一教工支部委员会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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