竞赛规程
一、比赛时间
十月三十日、三十一日(星期五、六)
二、比赛地点
江宁校区田径场
三、比赛分组
1、学生组
2、教职工组
四、参赛资格
身体健康具有中国药科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和在编教职工均可参加。
五、比赛项目
(一)学生组
1、个人项目
男子组(12项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
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
女子组(11项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
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kg)
混合组(1项):4×200米混合接力(2男2女)
2、集体项目
跳长绳;“无敌风火轮”20米竞走;8×50米接力往返跑(至少4名女生参加)
(二)教职工组
由学校工会另行制定竞赛规程。
六、参加办法
1、个人项目以所在院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。各单位限报领队一名(必须由各院领导担任),教练员若干,每项限报5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4×100米、4×400米接力、4×200米混合接力。4×100米、4×400米接力各院男、女各限报2队;4×200米混合接力各院限报2队。
2、集体项目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。各单位限报领队一名,每项限报一队。
3、裁判员由体育部统一安排(不得兼运动员)。
4、凡报名参加中长跑(1500米、3000米)项目的学生需前往综合门诊部检查身体(体检时间另行通知),体检合格后方能参加比赛。
七、竞赛办法
1、个人项目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2、集体项目竞赛规则见学校体育部网站(http//tyb.cpu.edu.cn)。
3、个人项目100米、200米、4×100米接力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,进入决赛时如遇成绩相等,由裁判长抽签决定。其它项目采用分组决赛,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,如遇不同组中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。
4、集体项目比赛按成绩取前十名参加决赛,进入决赛时如遇成绩相等,由裁判长抽签决定。
八、计分方法和奖励
1、个人项目计分方法:各项录取前八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名次并列者得分相加后平均分配。4×100米、4×400米、4×200米混合接力项目加倍计分。破校纪录另加9分。
2、集体项目计分方法:各项录取前十名,按30、26、24、22、20、18、16、14、12、10计分,名次并列者得分相加后平均分配。
3、个人项目前八名颁发奖品和证书,前三名另颁发金、银、铜牌。破校纪录者另奖励伍佰元。集体项目前十名颁发证书。
4、本次比赛设:院团体总分(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);院男、女团体总分(个人项目);班级团体总分(集体项目)。团体总分按运动员在各项目比赛中得分总和计算,得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得分相等则按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,如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以此类推。
5、院团体总分取前三名颁发奖牌;院男、女团体总分各取前六名均颁发奖杯;班级团体总分取前十名颁发奖金。
6、本次比赛设:最佳组织奖三名;最佳创意奖一名。以院为单位评比,颁发奖牌。
7、各奖项在比赛后一周公布。
九、报名日期和要求
1、各班级体委将所参加“集体项目”报给辅导员,由辅导员汇总后交予本院负责运动会相关事务的老师,再由负责老师统一汇总后于九月二十七日(星期日)17: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(adrake@163.com);报名表发送后不得更改,过期不再补报。
2、“个人项目”以院为单位报名参赛,各院部必需在九月二十九日(星期二)前完成选拔,再由负责老师将本院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于九月三十日(星期三)17: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(adrake@163.com);报名表发送后不得更改,过期不再补报。
十、领队会议
1、集体项目领队会议
十月二十五日(星期日) 下午5:00 江宁校区体育馆一楼教室(一)
2、个人项目领队会议
十月二十六日(星期一)中午 12:00 江宁校区体育馆一楼会议室
3、裁判员会议
十月二十六日(星期一) 下午5:30 江宁校区体育场
十一、其它
1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,以备检查。
2、参赛报名表上交后一律不得更改,如有不符合规程要求的,体育部有权改动。
3、如发现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,则取消比赛资格和所获名次,追回奖品,并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20分,全校通报批评。
4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5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为中国药科大学体育部。
体育部
2020年9月